□記者趙黎昀
  本報訊為規範我省會展市場,促進行業健康發展。昨日,河南省商務廳對外發佈《河南省促進會展業發展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並將於10月1日起實施。
  “有的小展會並沒有達到20%外商比例,卻宣稱為國際展,欺騙消費者。還有的展會為了售出攤位,不顧展覽品質量,使假貨、侵權產品借展會銷售。這些都不利於我省會展業健康發展。”商務廳服務貿易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《辦法》指出,今後我省商務主管部門,將負責對冠名“河南省”的會展、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及其他國際性會展,以及由黨政機關主辦或者由財政出資的會展進行登記。而各省轄市商務主管部門,將對冠以各市名稱的會展進行登記。各辦展單位在會展招展信息發佈之前30日需到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處進行登記。
  《辦法》規定,辦理信息登記時,主辦單位應當提交招商招展方案,緊急情況應對方案,知識產權保護方案,舉辦需經審批的會展,還應提交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。主辦單位舉辦會展,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能夠承擔相應民事責任,並擁有與會展規模相適應的資金。此外,舉辦單位應當在會展現場設立投訴處理點,公佈投訴舉報電話,接受並處理相關投訴。  (原標題:10月1日後辦會展要提前30天登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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